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
在全省民政局长培训班上的讲话
陈昌宏
(2022年8月24日)
举办这次培训班的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形势和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干部能力水平,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借此机会,我与大家交流学习体会,主要讲三个问题:民政工作是什么、民政工作干什么、民政工作怎么干。
一、民政工作是什么?
民政工作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历来在国家建设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为我们深刻认识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地位作用、做好民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从历史传承看,民政工作是延续千载的国政要事
民政工作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是最古老、最基本的国家行政管理工作。中国几千年来很多朝代都有管理民政事务的机构,名称、职能也在不断演变和完善。西周时期设地官司徒,掌管民事,被列为中央政府职官“六官”之一。“民政”作为专有名词最早出现在宋朝,北宋的司马光曾提出“修治民政”的主张,南宋的徐天麟在编纂《西汉会要》《东汉会要》时,最早把“民政”作为政府的特定职能,列为国家的15类管理职责之一,包括户口、风俗、乡役、荒政、置三老、乡亭长、尊高老、恤鳏寡孤独、劝农桑、崇孝行、戒奢侈、禁厚葬等方面的工作。清末首次设立民政部专管民政事务,民政成为独立的工作体系,并延续至今。民国时期,“民、财、建、教”是各级政府的基本组成部门。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政工作。1931年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下设“九部一局”,其中的内务部就是主管民政事务的机构;解放区的民主政权,政府部门通常设“公法检司税、民财建教田”十个部门;新中国成立后,初设内务部,后改为民政部,一直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民政工作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革命战争年代,民政是红色政权的大管家;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民政是改造旧社会建立新社会的护航者;改革开放以来,民政是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压舱石;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是人民群众迈向美好生活的助推器。
关于民政的涵义有多种说法,我理解,新时代民政之“民”,是指民生、民主,就是要改善民生、保障民主;新时代民政之“政”,是指政治、政权,就是要讲好政治、巩固政权。
(二)从政治属性看,民政工作是安民稳政的政治工作
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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