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经审工作水平的调研报告
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重要内容,也是工会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工会自身监督的重要体现。按照市总党组年初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近日市总经审办与财务部,采取实地调研、座谈、问卷调查、数
据统计分析等方式,对全市经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全市经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1、领导重视,形成机制。一是各级工会领导把工会经审工作放到事关工会系统党风建设和工运事业健康发展、保护工会干部、提升工会形象的高度,常抓不懈。定期听取同级工会经审工作情况汇报,自觉接受上级和本级工会经审组织的审查审计监督,并要求本级和下级工会经审组织健全经审制度,规范运作,确保工会经费的正确使用方向。二是为强化经审管理、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各级工会相应制定了《工会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审计意见整改书面报告制度》等审查审计以及经审会有关会议、学习、档案、信息、廉洁自律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适应工会经审监督需要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兴庆区工会推行《审计回访制度》,促进了审计整改措施的落实,提高了审计实效;贺兰县总工会对基层工会实行经审工作一票否决制,并对县总经审办实行工作目标限时制。
2、组织健全,形成网络。一是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决定》要求,我市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占同级工会委员会人数都达到20%以上;委员中具有审计或会计专业资格人员达到2/3以上。二是按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和区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决定》要求,各县(市)区工会积极向同级党(工)委汇报,协调组织部门和编办解决经审会主任配备问题,6个县(市)区工会全部按同级副职配备了专职经审主任,改变了以往经审主任兼职为主的状况。三是在4217个基层工会组织中,始终坚持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两委班子”在酝酿推荐、报批任命过程中的“三同步”原则,全市现有经审组织4137个,组建率达98%。对一些规模小、人数少的小微企业,按区域、行业通过联合会组建工会的形式,使他们能切实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为开展经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灵武市总工会建立了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指导员队伍,以解决工会经审人员少、对下指导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推动了全市经审工作的全面开展。
3、依法履职,形成特色。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基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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