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医
保管理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管理及审计反馈整改工作调研的通知》(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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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2022〕171号)的要求,我局就有关调研内容作如下汇报:
一、《关于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部分补偿的请示》的执行情况
根据《关于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部分补偿的请示》(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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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2019〕70号)的要求,对我市2014-2017年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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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部分进行补偿,2014年应补偿23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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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资金XX7.96万元,2015年应补偿13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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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资金XX84.41万元,2016年应补偿14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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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资金XX2.75万元,2017年应补偿19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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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资金XX72.94万元。XX市社保局根据XX市政府2016年(第15号)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和《关于2016年度定点医院超出付费年控制总额进行补偿问题的请示》(
雷人社
2018
〕
19号)市政府同意批复意见,已分别于2017年3月和2018年5月对2014年至2016年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部分进行了补偿,2014年补偿23家医院690.01万元,2015年补偿11家医院852.5万元;2016年补偿14家医院1573万元。我局根据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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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2019〕70号于2021年6月对2017年19家医院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部分进行补偿1472.9万元。
二、2022年度医疗服务协议的签订情况
4月27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市定点医院城乡居民
医保签订
协议工作会议,会上,市分管领导XXX副市长特别强调城乡居民
医保签订
协议工作的重要性。会后,我局认真做好签订协议的跟进工作。XX市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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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点医院45家,目前有44家定点医院已签订协议,其中XX康复医院因2022年3月中旬已停业,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乙方停业或歇业后未按规定向甲方报告的,甲方可对乙方作解除协议处理”及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解除该医院2022年服务协议。
三、2018年-2020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结算后的基金拨付情况和意见建议
(一)2018年-2020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按分值付费结算后的基金拨付情况。
1、2018年XX市居民
医
保和职工
医保按
分值付费结算情况。
2018年XX市41家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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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分值结算应支付住院费用48691.09万元,已预付住院统筹报销费用56602.7万元,应补已补9家定点医疗机构费用935.2万元,应扣回32家定点医疗机构费用XXX6.9万元,截止2022年4月已扣回XXX5.55万元,未追回3XXX1.35万元(其中XXXXX康复医院2022年3月中旬已停业,未追回XXX.2万元)。
2018年XX
关于医保管理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