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2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根据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xx
〔
2022
〕
xx
号)要求,定于
6
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月活动以“守住钱袋子
·
护好幸福家”为主题。主要通过开展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教育人民群众主动防范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幸福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22
年
6
月全月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6
月
15
日为集中宣传日。自
6
月
15
日起,将开展为期
10
天的全国防范非法集资线上知识答题竞赛活动。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坚持“突出重点、面向基层、持续深入、重在长效”原则,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担”,消除社会公众对“参与非法
集资损失由政府买单”的误解与期
望;健全防非宣传长效工作机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广覆盖。
(一)聚焦重点领域。
当前,养老、涉农等侵害弱势群体的案件多点散发,中央及省、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专门作出工作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有关工作要求,重点针对养老、涉农等领域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要结合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采用适合老年人的宣传方式,通过开展贴近宣传、上门服务、热线联系等,“点对点”提示风险,增强相关群体防范意识。同时,对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政策旗号,利用元宇宙、
NFT
等新概念的新
业态、新形态非法集资,加强风险提示。
(二)拓宽渠道平台。
要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媒体等传统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强化线上宣传,注重线下协同,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易感人群,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投放。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推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单位、进网点,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可积极发挥地标建筑、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
传渗透力。
(三)丰富宣传方式。
要将专业知识转化
关于开展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