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制度(试行)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保证集中采购工作的有效性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实际经营情况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
、择优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和全资、控股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
3、集团属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应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管理文件。
4、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打造统一的集中采购平台。
二、组织和职责
1、招采合约部
招采合约部是集团集中采购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设计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并进行整体管理,核心定位是规范程序、服务业务。
——组织开展集团总部及分子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对集中采购程序进行掌控,对资料完备性负责;
——汇总集中采购需求,形成集中采购计划草稿,提报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按照集中采购计划执行;
——负责定期对采购监督指导小组进行工作汇报;
——负责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对接,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提出工作要求并进行规范性控制;
——组织招标代理机构或集团内部编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组织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会签;
——按照招标项目需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
2、分子公司
——形成、提交月度采购需求计划单(明确数量、质量标准、技术标准、采购方式等);
——按规定填写提报集中采购申请单;
——参与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会签;
——组织成立谈判小组、协商小组、询价小组;
——参与评标;
——参与合同谈判。
3、总部职能部门
——需求部门形成、提交月度采购需求计划单(明确数量、质量标准、技术标准、采购方式、最高上限价等);
——需求部门按规定填写提报OA采购需求单;
——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会签;
——组织成立谈判小组、协商小组、询价小组;
——需求部门参与评标;
——参与合同谈判;
——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参与会签,具体:
成本部和财政评审中心对接,制定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对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会签。
风险控制部对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计划财务部负责对投标商进行投标保证金收缴及退还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归档保管。
4、采购监督指导小组
由集团指定专人组成采购监督指导
【国资国企】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