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为了全面落实《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一个环节,顺利完成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现将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开展自查
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全局清理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二是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及各二级单位,要求将“吃空饷”人员统计表上报至领导小组。三是明确负责人,要求主要领导为这次清理“吃空饷”人员负总责,全面负责我局的清理整顿工作,明确了目标责任,落实了工作任务,局机关各科室及各二级单位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自查、群众举报、抽查核实等多种方式审核,确保了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二、组织开展防治“吃空饷”情况
(一)建立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总体情况。我局采取“一月一查”方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管理机制,同时通过专题学习、宣传等方式,切实提高自我监督意识,建立了常态化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严格执行内部通报整改制度。
(二)严格人员日常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在规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配备人员,执行机关编制实名制管理。近年来,我局严格人事管理,对于新进人员,按程序申报公招(遴选)计划,通过市人社局组织的公招(遴选)笔试、面试、政审等环节公选机关事业人员,招进后及时上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时,报职能部门审批,严格按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我局建立了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有具体责任科室,有专人负责经办,重大人事信息变动均采用公开公示方式,人事工作接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严格工资发放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工资政策规定,正常办理人员工资业务,对于机关事业人员受到降职、拘留、判刑等处理的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工资变动、停发等手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时,及时到人社局、财政局办理退休工资,并在次月执行。在日常工资发放管理中,每月均通过财政局工资直发系统发放工资,没有违法发放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严格离岗人员管理情况。根据市委组织部下发的文件要求,我局
【自查报告】关于贯彻落实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的自查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