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共XXX省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加强对我市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治理,实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全面规范的市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加强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二、报告方式和重点
(一)报告方式
市政府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依法由市政府市长或者副市长进行报告,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在每届市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届末年份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综合报告并
口头报告;其他年份在提交书面综合报告的同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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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专项情况进行口头报告。
(二)报告重点
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分类施策,逐步扩大报告范围,充实报告内容,最终实现全口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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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年度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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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及市本级分类统计的年末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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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法律法规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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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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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效果情况;(
5
)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布局调整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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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批准的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执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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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8
)国有资产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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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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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当报告的国有资产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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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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