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汇编(五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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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建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保密法规的传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每季度举行一次例会,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研究改进措施。
二、加强保密法规的学习,利用各种会议,对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进人员上岗前的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法制观念。
三、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和办公室《保密规范》,落实各项保密措施。
四、严肃保密工作纪律。
每个工作人员都必须做到:不该说、传、问、看、记的机密,绝对不说、不传、不问、不看、不记,必须记的密级事项要记到保密簿上;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内容;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事项;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上传达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五、对忽视安全保密的倾向,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对发生的失泄密事件,要按照保密法规认真查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并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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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一、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合法接触和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为涉密人员。
二、本单位涉密人员由区委保密办进行资格审查和登记备案,对涉密人员进行上岗保密培训。
三、涉密人员在制作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和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及产品(以下简称密件、密品)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必须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进行,严禁将密件、密品委托给私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户制作;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必须按照相关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保密期限、密级标志的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作出标识,报有关领导审批;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中间材料和残次品,如草稿、修改稿、签发稿、清样或半成品、底片、废品等,凡需保存的,必须按正式密件、密品同样的保密措施予以管理,不需要保存的,按密件、密品销毁规定及时销毁。
四、涉密人员在收发、传递密件、密品时必须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
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分发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分发,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传递、运输密件、密品必须交由专门的部门(如机要通信、机要交通部门),不得通过普通邮政邮寄或交给无关人员捎带;自己传递、运输时,要选择安全的交通线路和交通工具,采取严密的保密措施;向境外邮寄、携运密件、密品时必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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