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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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任职的请示
区委:
5月16日,区委考察组到我单位就副科级非领导干部人选进行了民主推荐和考察。根据考察组反馈的民主推荐情况,我单位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会议由龚文同志主持,黄叶丹等同志参加了会议,袁建红等同志列席了会议,孟锦星同志因事请假。会议一致原则同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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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为副科级非领导干部人选。
该同志的推荐理由如下:
1、该同志政治思想纯洁,立场信仰坚定,对党忠诚。进入救助股工作以来,该同志积极肯干,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从政策熟悉到业务实践、管理的过渡。带领股室成员圆满完成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脱贫攻坚行业扶贫工作省检、城乡低保清理整顿的重要任务。同时,该同志善于思考钻研,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起草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办法》、《关于建立全区社会救助和优抚对象动态管理月报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对象审核审批制度的通知》等完善性制度文件,为健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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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工作机制积极贡献个人力量,在2018年的个人工作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获区政府嘉奖。股室负责实施的行业扶贫工作荣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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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18年度脱贫攻坚行业扶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该同志作风上朴实谦卑,严格自律。时刻不忘用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从政;虚心接受领导批评,听取同事意见,不独断专行,不以权谋私。工作以来,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密切联系群众,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当否,请批示。
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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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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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党组
2019年5月22日
【组织党建】关于推荐XX同志任职的请示范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