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更好了解我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县政协
2023
年重点工作安排,
10
月
24
日,县政协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查看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后
XX
镇
XX
村饮水工程项目和县南城森林公园健身设施整改成效,听取了工作情况介绍,并提出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立足公益保护核心职能,以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为基础,以人民群众关切问题为切入点,第一时间成立公益诉讼检察办公室,积极探索,狠抓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151
件,立案审查
150
件,其中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145
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5
件。
(一)坚持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能动履职,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有效融入县域发展大局。坚持“治已病”与“治未病”并重,通过检察建议、提示函等方式,推动职能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堵塞监管漏洞、消除公益损害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围绕农村土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食用农产品安全保护等“三农”领域问题加大办案力度,助推乡镇政府清理生活垃圾
178
处,走访排查种子化肥经销场所
93
处,督促整改问题
3
类
31
个。强化协作配合,通过诉前磋商、协同治理等方式,发现安全隐患
3
类
58
个,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
10
件,避免“九龙治水而水不治”的难题,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良好效果。
(二)用好监督利剑,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环境。
坚持以群众利益为导向,注重督促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公共事件,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依托“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林长”协作机制,先后参与县域河湖“清四乱”“春清百湖”等工作,清除河道内阻碍行洪违法建筑
5
座、堤坝
2
条,恢复湿地面积
400
余亩。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认真评查
2018
年办理的
100
余件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假整改、事后反弹回潮等问题,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136
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截至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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