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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3“药品安全春风行动”阶段工作小结
为有效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保障2023年元旦、春节和全国、省“两会”等特殊时段药品安全,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XX市局自2022年12月15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2023“药品安全春风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第二阶段工作小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突出重点
我局根据《2023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工作步骤。
突出检查药械流通环节重点:以单体零售药店、民营医疗机构、疫苗接种单位、药械网络销售企业以及第三方平台等为重点,加强对疫苗、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贵细中药饮片、新冠病毒治疗药物以及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等产品抽查检查,严查进货渠道和贮存、销售、使用行为的合法、合规性以及第三方平台履责情况;强化对医疗机构(含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规范使用疫情防控药械、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疗美容药械以及使用过期药械等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结合2022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对有关单位开展“回头看”,严查重处“前纠后犯、屡改屡犯”行为。
突出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重点:以染发、烫发和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以及婴幼儿化妆品为重点品种,以美容美发店为重点场所,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
二、深入开展,成效显著
自“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常识;适时发布药品安全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用药。。
专项行动期间,我局通过“队科所联动”方式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规范诊所、药房等药品使用单位的行为。本期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5家次,限期整改0家次,立案0起;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2家次,限期整改0家次,立案0起;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33家次,限期整改0家次,立案3起;检查医疗机构8家次,限期整改0家次,立案0起;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3家次,限期整改0家次,立案0起;检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1家次,限期整改0家次,立案0起。
专项行动期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56例,其中新的、严重的21例,占比37.5%;共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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