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集团公务接待
管理办法
编制:
集团人力行政
部
1 目的
1.1为规范集团对外接待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集团接待水平,更好地展示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
及分子公司
的接待
。
3 术语&解释
暂无
4 职责
4.1集团
人力行政部
负责集团层面接待管理工作;
4.2集团各
部门
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接待工作;
4.3集团
宣传
部门
负责集团层面接待活动的
影像留存与品牌传播。
5 接待对象
5.1各级党委、政府、行业
、企业等领导
;
5.2工作互访、学习、交流人员;
5.3其他重要来访人员。
6 接待信息报送流程
6.1各
部门
收到接待信息时,应确认来访人员的到达时间、人数、级别、停留时间等相关信息。
6.2 各
分公司
接待正处级及以上领导的,由
分公司
提出接待意见,经
分
公司
分管领导
审核后报集团
人力行政部
,由
人力行政部
提出拟办意见后,呈报集团
总经理
员
批示。各
分公司
接待副处级
及以下
领导的,
由各分公司
自行对接处理,其中副处级领导需经板块审核确认后
向集团
人力行政部
报备。
6.
3
莅临集团本部调研的
:
各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单位等领导及其他重要人员莅临集团本部调研的,接收信息的
部门
应将了解到的接待信息转报集团
人力行政部
,由集团
人力行政部
提出拟办意见后,呈报集团负责外事
领导
批示,再按批示意见办理。
6.
4
合作/同行单位之间工作互访、学习交流的,由业务对口
部门
将信息报集团分管/直管领导后,按集团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6.
5
莅临
分公司
项目调研、参观的:
集团各
部门
接收到各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单位、团体莅临项目调研、参观的,信息接收
部门
应将信息转报集团
人力行政部
,由
人力行政部
提出拟办意见后,呈报集团负责外事
领导
批示,再按批示意见办理。
6.
6
接待级别、陪同人员:
级别
接待对象
接待
负责人
陪同参加接待人员
是否上报集团
接待上报流程
一级
各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领导(正处级及以上)
分公司
负责人/
部门
负责人
集团
领导
(根据来访对象确定)
是
①项目(提出接待意见)→板块(审核)→集团提出拟办意见→集团领导批示
②主接
部门
→集团提出拟办意见→集团领导批示
各项目董事会主要领导或集团重要战略合作伙伴主要领导
二级
各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副处级及以下)
分公司
/
部门
负责人
分公司
/
部门
负责人
否
(副处级
需报备
)
①项目(提出接待意见)→
分公司
(审核)
②
主
接
部门
→集
XX集团公务接待.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