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工作,先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住安全关、质量关,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各个环节各个领域。”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基石,是建筑业发展的生命线,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政府形象。近年来,为规范建筑行业工程建设市场,我市大张旗鼓开展了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不断规范,监管体系日益完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得到有效遏制。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将房建、市政、交通、水利、装饰装修、治沟造地、土地整理等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和土地招拍挂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按照“项目统一申报、信息统一发布、交易统一规则、监督统一平台、收费统一标准”的要求,构建了全市统一的交易平台,确保工程建设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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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不断强化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监管,大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持开展各类竞赛评比活动,全市
文明工地创建工作不断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机制日趋完善,文明施工制度体系初步形成,有力促进了全市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四个“不到位”。
一是一些部门、县区和企业思想认识不到位,
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安全意识不强,重视不够、疏于管理、缺乏手段,给施工质量和安全留下了较大隐患。
二是有些审批管理单位履职不到位,
招标人规避招标、假招标,投标人围标串标、挂靠投标,违法转包分包、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问题较为突出。个别监管人员存在“老好人”思
想,责任心不强,对存在问题监督和跟踪处理不力,助长了部分企业对隐患处理的消极、观望、拖延等不良风气。一些监理单位监理力度不够,不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施工中留下了质量安全隐患。
三是项目批后监管不到位,
项目单位随意变更规划、擅自改变方案设计、批小建大、批
副市长在全市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和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