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级工会经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解和掌握我市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现状,更好地推动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深入发展,我办对所辖十二个县区工会经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从调研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县区工会经审工作是稳步发展的,但也有极少数县区仍然存在工作相对滞后,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情况。
一、取得的基本经验
通过调研情况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亮点和经验。
1、经审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榆林市十二个县区均按照全总、省总的要求,坚持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经审会主任按同级副职配备,经审委员一般为3-7人,经审组织比较健全,委员人选注重选配审计局、税务局、财政局等具有专业职称的人员担任经审委员;配备专职经审主任7人,兼职经审主任4人,其中具有从业资格的有3人;注重加强对经审干部的培训,能积极组织辖区内经审干部参加上级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大部分能坚持定期对基层经审干部进行培训。十二个县区下辖1792个有工会经费并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的基层工会,已建经审组织1762个,占有独立工会经费组织的98.3%。在所调研的单位中,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大至为以下二种模式,一是职工人数多的单位,成立经费审查委员会,经审委员配备为3—5人。二是职工人数相对较少的工会,在选举工会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1名经审员,负责日常具体事务。这些单位经审组织健全,人员配备到位,有人具体抓经审工作,为推动工会经审工作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
2、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各县区经审会把经审工作与《工会法》及其他制度文件一起带到基层搭车宣传,与县上其他业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以便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切实研究解决经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从机构设置、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等各方面为经审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条件。
3、加强制度建设,健立完善审查监督机制。在调研的十二个县区中绝大多数都制定、转发和实施了《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意见》、《关于对下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办法》、《关于对计提拨解工会经费实施审查审计监督的规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工会经审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经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工会经审工作信息制度》、《经审人员学习制度》等,其中8家县区制定并实施了对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
【理论调研】关于对县级工会经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