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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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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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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人大常委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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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情况报告的综合意见,结合贯彻落实国发〔
2022
〕
2
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工作安排,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扎实组织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进一步夯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础”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一是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加强全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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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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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导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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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导则》,分类指
导村庄规划编制。组建加强村庄规划助推乡村振兴省级指导服务工作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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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特色田园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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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高质量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建立“
1
+
1
”驻村规划师工作机制,优先为试点村选配驻村规划师,同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强化驻村规划师日常管理;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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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便民手册》、村庄规划“一图一表一说明”(村民版)成果,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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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村庄规划便民服务系统”。指导各地开展村庄分类工
作,完成分类初步成果。下一步,将结合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各地有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二是持续推进宅基地和集体
建设用地登记成果汇交,指导和规范各地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成果汇交。据统计,截至
2022
年
2
月底,全省登记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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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宗,已向国家汇交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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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宗;登记集体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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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已向国家汇交集体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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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三是加大农村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在官方网站、政务内网、微信公众号对《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宣传。以“全国土地日”为契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向群众进行土地政策讲解,分发
宣传资料,同时运用“八五”普法专栏、“回应关切”栏目等途径对农村宅基地、乱占耕地建房、确权登记等农村村民关切的现实问题予以解答,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四是推动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2021
年
11
月省农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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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中心正式挂牌,
2022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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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系统上线启用,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起草印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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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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