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党中央和全国人大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栗战书委员长指出,在我们的政治体制中,人大就是要对“一府一委两院”起监督作用,人大监督如果不严格、没有力度,那就是缺位和失职。当前,全市各级人大把监督工作摆在履职行权的突出位置,视为关乎权力机关作用权威的重要因素,投入相当精力和资源,但监督的实际效果还不尽人意。问题在什么地方?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围绕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开展系列专题调研,我特地选择了“提高人大监督实效”这个课题,目的就想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查找影响和制约人大监督职权发挥的主要因素,剖析原因、对症下药,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这段时间以来,通过对全市各级人大监督工作面上情况的梳理和到基层联系点解剖“麻雀”,我对履行人大监督职责有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对提高人大监督实效也有了一些初步的体会和思考。
一、监督依然是人大工作的一块短板
这次调研,我们带着问题而去,接触到的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也都直面问题、各抒己见。大家认为,近年来,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论断新要求,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及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对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一些没有立法权的基层人大积极探索创新,监督工作非常活跃,形成了许多富有特色的实践经验,扩大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但问题也不容忽视,人大监督工作与新形势新要求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监督质量和实效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突出表现为监督工作“不准”“不实”“不严”。
“不准”,就是在监督议题选择上没有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监督准星偏离党委中心工作和地方阶段性重点任务,对一些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矛盾障碍,如地方债务风险、生态环境制约、国际经贸挑战等重视不足,对一些群众诟病很久的社会焦点问题,如教育、医疗、住房改革不到位等关注不够,尤其是对一些比较棘手、敏感的问题不敢较真碰硬,没有
调研报告:关于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认识和思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