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本文有删减)
2022
年
6
月
8
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
落实落细国务院
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做好“六稳”工作,完成“六保”任务,确保全省经济在二季度企稳发力、全年稳中有进,全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政策加力加效
1.
全力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全面落实已有和新增行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省财政在收到中央留抵退税库款
2
个工作日内,将市县所需资金拨付到位,
6
月
30
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2.
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分解下达资金,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对支出进度严重滞后的,将在全省范围内约谈通报,并在安排下年度资金时予以核减。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
2
年未用
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
2
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
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加强资金调度和库款保障,确保减税降费和项目建设等重点需求。
3.
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
建立健全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月通报和穿透式管理机制,第二批专项债券于
6
月底前发行完毕,所有已发行专项债券于
8
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在依法合
规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债贷结合”等途径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后续配套融资。加快项目储备,特别是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国家新增纳入专项债券支持领域项目。
4.
引导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奖
补支持
力度,对符合
条件的支农支小等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和适当担保费补贴,力争全省今年新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达到
100
亿元。鼓励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积极拓展融资担保、
首贷担保
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不断扩大合作贷款规模。对单户担保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下的小
微企业
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
1%
,对单户担保金额
500
万元以上的小
微企业
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
1.5%
。
5.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严格落实中小
微企业
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
、优先采购
等惠企
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
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鼓励中小
微企业
参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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