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历史和现实充分表明,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按照本次学习研讨要求,会前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再次研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下面结合工作职责,谈几点心得和体会。
一、做好民族工作,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
籽
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近年来,
我旗始终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
意识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全过程,不断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既是全旗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成果,也是党的民族政策
在我旗的
具体实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极端重要性和现实针对性,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我们党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党的民族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将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旗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做好民族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这是做好民族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正确的民族观不仅能使我们正确看待中华民族大家庭内部的民族关系,正确处理身边遇见的民族工作,还能进一步增强民族之间的团结互助的凝聚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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