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
XX
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制止耕地
“
非农化
”
,防止耕地
“
非粮化
”
,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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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的通知》(
XX
办发电〔
2020
〕
133
号)、《
XX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行耕地保护
“
田长制
”
的指导意见》(
XX
自然资发〔
2020
〕
11
号)和《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X
政办字〔
2021
〕
2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
现就全区范围内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
“
三位一体
”
保护,夯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力争实现耕地保护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1.
严保实管。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对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
协同联动。
强化政府、部门与田长间的沟通协调,坚持上下联动,形成耕地保护合力,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3.
属地管理。
依照行政管辖及土地权属实行耕地保护镇(街)属地管理,逐级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实现耕地保护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4.
补助、奖惩并举。
对村级田长和网格田长实行月补助。建立考核机制,奖惩并举,对考核优秀的镇(街)给予资金奖励并推荐申报耕地保护激
励乡镇;对在耕地保护中失职渎职的镇(街)扣发补助资金并进行约谈问责。
(三)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和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在落实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立耕地保护基层治理机制,确保全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保障粮食安全。
二、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田长。
设立区、镇(街)、村三级田长,总田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田长由区政府分管自然资源领导担任;镇级田长由各镇(街)主要负责人担任,镇级副田长由各镇(街)包片负责人担任;村级田长由各村(居)主要负责人担任,网格田长由村
“
两委
”
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
代表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担任【原则上村(居)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300
亩以下不另
XX市XX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