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XX市2022年度卫生创建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六发〔2021〕18号)和《XX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市爱卫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省(市)级卫生镇、卫生村(社区)和卫生先进单位等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生态立市战略,大力改善城市容貌和环卫基础设施,着力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如期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
二、创建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和村(社区)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卫生创建标准,均可申报有关先进称号。先进称号包括:省级卫生镇、省级卫生村(社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卫生镇、市级卫生村(社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
二、创建程序
(一)申报要求
申报省(市)级卫生先进称号的镇、村(社区)、单位对照《XX省卫生镇(县城)标准》《XX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以及《XX市卫生镇评分标准》、《XX市卫生村评分标准》等
要求(各类创建标准详见XX市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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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城市”专题爱卫标准专栏)认真开展自查。县区所属镇、村(社区)、单位须向所在县区爱卫会提出书面申报,经县区爱卫会初审合格后,集中向市爱卫会推荐申报。市直单位可直接向市爱卫办申报。申报材料按照《XX省卫生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下放省级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上报。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
申报省级卫生乡镇,各县区爱卫办在3月底前,将申报材料及申报表(各申报表见附件1和附件2,下同)报送至市爱卫办;申报创建省级、市级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于10月底前将申报材料及申报表报送至市爱卫办,市直单位直接报送至市爱卫办。(联系电话:XXXX-XXXXXX,联系地址:市行政中心X号楼市爱卫办,联系人:XXXXXX)。
(三)备查资料
申报省(市)卫生镇、卫生村(社区)和卫生先进单位的需对照相应标准内容,分项收集整理近三年来开展卫生创建活动的相关文件、原始资料、数据,并分年立卷归档备查。
(四)考核验收
按照规定,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单位,由本级爱卫办按照职责分工,考核验收。
(五)命名
凡是通过考核验收的镇、村(社区)、单位,由省、市爱卫会集中命名表彰,分别授予“省级卫生镇”、“省级卫生
村(社区)
”
、“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和“市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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