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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度“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报告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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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
2019
】
41
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切实把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作为提高工作效能的重大事项来抓,做到了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使“三项制度”的实施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我局转变干部作风,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现将我局“三项制度
"
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点任务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制度保障,确保“三项制度”取得实效。
为实现行政执
法“三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按照上级部署,我局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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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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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党组〔
2019
〕
136
号),对工作进行整体安排。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负领导责任,各股(室)中心、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股(室)中心本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责任人,理顺该项工作机制,强化了组织保障。
(二)奋力打造阳光人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
强化事前公开。
公开县委编办编制的我局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责清单,做到所有行政行为有法律依据,不逾矩、不越权。根据年初执法资格证年审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动态调整我县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更新并公示执法人员库。结合正在推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公开我局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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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信息,编制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事项名称、办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所需材料等内容。做到事前该公开的全部公开。
2.
规范事中公示。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今年年初制定的五项行政执法
检查全部纳入事中事后监管系统,随机匹配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并在系统提前公示。要求执法检查时,抽取的执法人员全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并主动出示本人的云南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行政执法资格证,公示执法身份。除了行政执法事中公示,还要求做到日常办公场所人员去向全公示。在局机关办公室和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联系方式,动态调整在岗信息,以利于接受监督,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
加强事后公开。
建立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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