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迅速、科学、有序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发生频率,减轻其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打造幸福城区提供有力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某某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某某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某某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供水、供电、煤气、通讯等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药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具有连锁性、复杂性和放大性等特点,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具体分级标准按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本预案指导全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公共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居安思危。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对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
【应急预案】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