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上的发言
践行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人大
”
各位领导,同仁: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推进“法治人大”建设的情况。
2018年11月,我们在年底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读书会上提出法治人大建设、民生人大、智慧人大“三个人大”的思路。当时提出“法治人大”概念,我们认为也是应运而生、应势而发,主要出于以下几点因素。一是职责所在。人大既是立法机关,又是法律施行的监督机关。社会上讲,党委靠权力、政府靠财力、政协靠魅力,而人大靠法力,人大就是讲“法”。二是使命所然。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新时代赋予人大新的使命,人大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三是发展所需。当时的*处在发展的关键期,征地拆迁信访、知识产权纠纷等大量增加,上届换届时还出现了一个律师专门就选民资格上诉的事情,整个社会民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也正是由于这些气候和土壤,促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建设“法治人大”的法理性、紧迫性、必要性。
经过这几年的不断探索和深化,我们认为,“法治人大”是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基本任务。其主要内涵: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人大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人大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法律和司法监督,推进人大依法行权,政府依法行政,监委依法监察,法检依法司法、代表依法履职,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以坚持“三个化”、落实“五个一”机制为主要抓手。
一、坚持工作法制化
根据人大工作法定性、程序性强的要求,加强人大法制化建设,严格依法办事。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意见》,确保人大常委会依法全面履职。二是制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健全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以清单化明确请示报告的事项,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三是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工作制度办法26项,依法行使职权。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同时,认真执行并监督法律实施。比如《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我们从2014年开始,每年听取政府区域整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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