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全体流动党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流动党员管理原则
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全面覆盖。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责任感。
4.坚持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管理,企业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到项目部党组织报到,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流动党员管理内容
1.规范组织关系转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为保证每名党员更好的参加组织生活,请工作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党员,及时把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已不在咸阳市主城区的,或者离开咸阳市主城区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请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
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尚未未联系好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组织关系暂留在我中心流动党员党委的流动党员,需严格落实本通知有关要求,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需提供接收党组织全称,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2.按时自觉足额缴纳党费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请各位流动党员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通知,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3.定期汇报思想政治情况
流动党员工作和居住地点不固定,为使党组织及时掌握每一名流动党员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请各位流动党员党员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思想政治情况,突发事件、重大问题随时汇报。汇报可采取现场口头汇报、书面汇报、电话汇报、电子邮件汇报等方式,主要汇报参加学习教育情况、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情况、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决定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个人家庭发生的重大事件、遇到需要党组织解决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方面情况。家庭居住地或手机号发生变动时,请及时向组织电话报备。
4.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
流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工作单位和所在社区(村)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要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的通知,积极响应流动党员管理委员会的号召,主动
企业流动党员管理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