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农民致富增收的调研与思考
党的二十大对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作出重要部署。近年来,**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构建农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激发农民增收活力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通过实地调研与数据分析发现,**农民收入总量逐年显著增长,增收渠道持续丰富,收入结构逐步优化,但也存在着农民收入增速放缓、增长难以持续、增收措施未达预期等现实问题。农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需要多措并举、系统发力,千方百计助力农民增收。
一、总体状况与基本特征
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之一,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持续转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以及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改变了传统农民的收入来源与收入结构。总体来看,当前**农民收入现状呈现如下特征:
农民收入总量持续增长。总的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年均增长率达9.1%,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从区域来看,全省农民收入仍呈现“南部>中部>北部”的格局。其中,南部地区农民收入最高,人均可支配收入41809元;北部地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26591元。从增速来看,北部、中部、南部近三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大致相当,南部地
区由于收入基数最大,增速最慢。
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来看,南部、中部、北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超过城镇居民。以2023年为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5.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0%。从城乡居民收入比来看,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下降,从2012年的2.37∶1,下降至2023年的2.07∶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32,为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小省份之一。
农民收入渠道持续拓宽。一是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土地流转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强农惠农政策的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增值空间持续拓宽,乡村休闲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迅速壮大,农民不仅可以通过务农,也可以通过外出打工、返乡创业、获得集体分红等形式增加收入。二是转移净收入明显增加。随着农村居民医疗、养老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由2010年的1692元增加至2023年的6869元,占收入总量的比重由15.7%上升至22.5%,其中北部地区转移净收入占农民收入总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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