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气温变化带来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气温变化带来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工作的通知
近日,全市气温变化幅度较大,且伴有大风天气。按照省市领导批示要求,为切实做好天气变化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天气预测及风险研判
据气象部门预测,市2月13日—2月20日气温波动明显,13日最高气温将升至5°C左右,14—15日随着冷空气移牡入,气温明显下降,降温幅度可达8°C左右,易出现昼夜冻融交替,城市主路、桥梁、隧道、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易发生拥堵和交通事故,对公众出行和旅游业带来不利影响;13日风力较大,平均风力4—5级,阵风6—7级,大风天气易产生广告牌等高处坠落事故风险,14日下午至夜间大部地区有小雪天气。
二、严格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加强预警预报。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降雪、大风和气温变
化等预警预报信息,与各行业监管部门加强联动,及时推送天气变化情况,提示有关部门和个人注意天气和路况变化,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严防冰雪坠落伤人。因昼夜温差大导致各类建筑设施房屋顶部和房檐等处易形成“冰溜子”,造成高处坠冰,安全隐患增大。一是各级政府和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清理高处悬冰工作,指导辖区各物业企业全面细致开展房屋积雪、冰溜融化、落水管冰溜坠落隐患排查和处置。二是对清理难度大、无法彻底清理的部位和区域,要采取设置围挡及警示提示标语等管控措施。三是组织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加大对重点部位和人员流动密集区域巡查检查频次,严防高处悬冰坠落伤人、损物事件发生。四是通过在业主群、电子显示屏、小区主要出入口等部位进行宣传,提示提醒群众出行安全。
(三)加强冰雪景观建筑监管。各县(市)区、镜管委和市
文广旅局等部门要注重冬季旅游安全,组织各景点景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各景区要密切关注气温变化,加强人造冰、雪景观建筑、冰雪活动(冬捕)等日常安全检查,加强风险研判分析、监测预警,必要时拆除有安全隐患的冰雪建筑及暂停一切冰上活动。二是各景区针对近日气温升高可能出现的雾面挂冰、路面结冰、大型冰雪建筑坍塌等安全隐患,要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巡视,在相关建筑周围设立警戒线,设置警示标志。每个冰雪旅游景区至少安排2-4名冰雪旅游安全员。三是各重点景区及S级滑雪场要对大型冰雪建筑每日进行风险评估,对雪道进行清理、碾压、加固、除险等工作。四是雪乡、镜泊湖等景区要严格落实容量控制要求,限制景区游客人数,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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