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专职
网格员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了进一步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正确评价专职网格员工作实绩,规范专职
网格员
考核工作,充分调动专职网格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职
网格员
队伍,提高工作效能,根据《xx市关于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推进市域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xx发﹝
2020
﹞
4
号)精神和xx
网格员
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员范围
本办法所称专职网格员,是指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公益岗位人员和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等组成的在本社区(村)网格从事网格事务服务和管理的,由社工委(乡镇)统一管理使用的符合就业年龄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第三条
基本职责
1
、信息采集处理。
动态采集上报网格区域内人口、房屋等基础信息;及时收集反映居(村)民诉求,落实首问负责制,积极办理、录入、上报和反馈结果。
2
、代理代办服务。
协助居(村)
民申请
办理救助、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基本民生事项;发挥兼职
网格员专业
优势,为居(村)民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准化服务。
3
、问题排查化解。
定期巡查走访网格,化解矛盾纠纷
,
排查治安案件、公共安全隐患等问题,协助开展治安群防群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特殊群体关爱、救助、帮教、心理疏导等服务。
4
、政策宣传引导。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解读各项民生政策;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居(村)
民改善
人居环境,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5
、绩效评价考核。
跟踪督办职能部门网格事项办理情况,反馈办理结果;专职
网格员
负责对辖区内兼职网格员工作绩效做出评价,对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出评价意见,汇总上报居(村)民满意度评价结果。
6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四条待遇标准
1
、担任社区专职
网格员
的社区委员补贴标准
按照《关于落实我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的通知
》(xx
组发
﹝
2018
﹞
21
号)规定,依据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2.5
倍计算,原则上按
xx
元
/
月执行(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
网格员误餐
补贴)。
2
、其他社区专职
网格员
的补贴标准
其他社区专职网格员(各类公益岗位人员、新招聘人员)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按
2800
元
/
月执行(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
网格员误餐
补贴)。
3
、农村专职
网格员
补贴标准
农村专职
网格员
补
xx县专职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