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局党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要契机,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实施项目化推进、常态化问责、刚性化执纪,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扬起责任追究“牛鞭子”,切实做到“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任务落在实处”,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行项目化推进,知责明责,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各项工作之中。
(一)清单明责,狠抓项目推进,强化主体责任。
1、细化责任清单。根据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我局结合实际细化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和纪检组长监督责任清单内容,明确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和责任部门,实施项目化分解,逐项制定贯彻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安排。
2、加强日常督查。加强对责任清单制定和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情况台账管理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督查活动,及时掌握项目落实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推进项目实施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科室和相关责任人,及时提醒或约谈。年底对照责任清单逐项过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任务落到实处。
3、严格检查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党支部书记述责述廉、党政主要负责人接受评议等制度。党支部书记每年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局副职领导和中层干部同时开展述责述廉活动。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着力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整改纠正。
(二)常态问责,实践“四种形态”,强化责任追究。
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xx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问责暂行办法》和市委《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1、突出抓好“一案双查”。强化“一案双查”意识,在查清当事人违纪违规事实的同时,要查清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