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
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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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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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各国有企业党组织。
二、考评内容和标准
围绕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党建工作部署要求,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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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三十项举措》《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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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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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点》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三、考评方法和程序
(一)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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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
述职评议内容主要是:落实基层党建、意识形态、人才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发挥党建在服务大局、推动发展、引领治理中的作用,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等情况。
(二)组织开展国企党建工作交叉检查。
每年年中,组织党建义务监督员、国资国企党务干部对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实行交叉检查,检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需汇报材料、也不需领导及相关人员陪同。重点在各国有企业及下属子企业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就抓党建促发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出工作亮点及其不足。
(三)开展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考核。
每年年底,由市国资委领导带队,委机关各职能处室参加,组成若干考核组,赴各国有企业开展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考核。
四、考评计分
(一)分值组成和计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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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满分为 100分,其中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考核占70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占20分,国企党建工作交叉检查占10分。
专项考核、交叉检查主要围绕《年度国企党建工作考核评分表》,采用问卷调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现场了解等方式,由各交叉检查小组、专项考核小组根据检查情况,分别打分。
(二)出现以下情况,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党建工作优秀单位”
1.政治巡视巡察中发现重大问题,整改不重视措施落实不到位,巡视巡察组对整改落实情况不满意的;
2.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
3.党建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党建工作加分项
1.党建工作成效突出经市国资委党委推荐,获中央有关部
【国资国企】国有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