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最美劳动者”推荐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
*
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
“
最美
”
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就做好全县
“
最美劳动者
”
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
二十大
精神,不断深化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
“
最美劳动者
”
评选活动,不断发掘宣传社会认同的先进典型,展示
*
县道德建设成果和先进典型风采,激励广大干群争当先进,在全社会营造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县,建设
“
*
”
凝聚精神力量。
二、推荐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
县县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及其他组织中的优秀劳动者和突出贡献者。
(二)名额:评选
*
县
“
最美劳动者
”10
名。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二)职业态度认真负责,有较高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坚守,敬业奉献,业务精通,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三)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四)拥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创新生产技术方面成效显著,在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五)在完成各项任务中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取得优异成绩。能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县创建工作、参
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四、组织机构
成立
*
县总工会
”
最美劳动者
”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
副组长: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由
*
同志担任,具体做好组织实施协调工作,完成评选任务。
五、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推荐阶段(
3
月
28
日﹣
4
月
14
日)各乡(街道)将辖区内所有人员纳入推荐范围进行推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在本系统内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表现突出的一线劳动者择优推荐,推荐表一式三份报县总工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评议、征求部门意见阶段(
4
月
14
日﹣
4
月
21
日)县总工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推选的人选提出初审意见,组织召开县总工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拟推荐名单,审议完成后,到拟推荐名单的单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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