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规则》《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xx
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专项办”)是在
xx
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
xx
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
第三条镇专项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在
xx
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推动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产业健康发
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第四条镇专项办设在镇综治中心,镇专项办主任由政法委员戴国宏担任,第一副主任由派出所所长
xxx
担任,专职副主任由镇司法所所长
xxx
担任。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镇专项办副主任。
第五条宣传发动组负责研究制定
xx
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协调镇广播站,
xx
论坛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适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帮助老年人提高风险意识、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线索摸排组负责收集和研判各村、各成员单位摸排出的涉诈问题线索,并对问题线
索进行初步核实,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上报到县专项办打击处理,协调与县专项办成员单位之间的其他问题。
第六条镇专项办实行主任负责制,镇专项办主任主持全面工作;镇专项办第一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镇专项办全面工作;镇专项办专职副主任主持镇专项办日常工作。镇专项办副主任受主任委托,负责其他方面有关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七条镇专项办实行主任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主任会议的任务是汇总情况、研判形势、推进工作。由主任主持或由主任委托第一副主任、专职副主任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各主任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
会后印发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的任务是会商重大案件、研究调度专项工作,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第八条镇专项办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可列席镇专项办主任会议。
第九条镇专项办加强综合协调,建立健
xx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规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