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措施的通知》(X政办明电〔2022〕15号)文件精神,在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尽快恢复消费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加快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制定如下措施。
一、有序恢复商业经营场所
(一)积极稳妥开放大型生产生活市场。
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关闭的建材、钢材等生产资料市场,符合防疫条件要立即开放,为制造业、建筑业和农业实现稳产满产提供强力支撑。家具五金装饰材料、电器通讯器材、电子设备、纺织服装鞋帽、日用品、药品、食品饮料等工业消费品市场逐步有序放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二)尽快恢复便民服务场所正常经营。
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同时,鼓励、支持各类小型商场超市、日用百货、副食品、服装鞋帽、书店、美容美发、洗车洗衣、家政服务、生活设施维修等便民消费业态尽快恢复营业,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有序开放餐饮场所。
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经营场所为防范区的饭店、餐厅、快餐店等通过外卖、自提等方式恢复营业,无接触配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在落实好店堂疫情防控、限流用餐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恢复堂食营业。(市商务局负责)
(四)加快恢复住宿业。
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引导经营场所位于防范区内的酒店、旅馆、民宿等住宿经营单位恢复对外营业,接待来自低风险地区住宿人员,并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实名登记。(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适时开放休闲娱乐业。
待疫情得到全面有效控制后,经属地党委政府批准和属地文旅(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适时组织防范区域内的网吧、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体育场馆、健身馆有序恢复营业,严格执行“预约、限流”等规定。经属地党委政府批准和市级电影行业主管部门备案,适时组织电影院有序恢复营业,严格落实网络预约、限流观影、全程佩戴口罩观影、禁止堂食等观影要求。(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稳妥恢复文化旅游业。
经属地党委政府批准和属地文旅主管部门备案,对防范区域内符合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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