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工业企业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指导复工工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主动扛起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责任,落实法人代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工信部门和各企业领导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一线,及时协调指导,及时采取行动,及时解决问题。要做好联防联控,建立企业疫情领导干部包保机制,强化车间、班组等基层单位网格化管理,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
二、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规定。
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工业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生产、保障居民日常生活生产企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三、提前制定复工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规划及实施疫情防控工作。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提前对复工疫情防控作出科学研判,合理安排生产生活。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全面部署安排,实化细化各项防护措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贯通起来、联动起来,切实做到思想、工作、措施“三到位”,切实增强自身防控能力。对防控措施不落实、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企业,坚决不予复工。
四、有序组织员工返程。
目前人在湖北的湖南企业员工参照湖北省规定同样延长假期,暂不返湘,以利于疫情防控。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湘的其他人员,各企业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各企业要对所有员工疫情防控期间离厂动向和健康状况摸排登记,把联防联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做好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预防性卫生防护。
要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要求,落实清洁与消毒、通风换气、洗手设施、垃圾处理、设立应急区域和健康宣教等措施,加强工作人员、流动人员等个人防护。各企业复工前应对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复工后对员工有可能进入的空间场所、有可能接触的公共设施进行全面管控、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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