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市长在2024年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4年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回顾过去,我们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突出绩效导向“立标准”,做到规范引领
继往开来,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来,**各级各部门锚定目标、笃行实干,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细落实落地。截至2022年8月底,全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及时提炼总结改革成果,全面梳理改革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提
升全省预算绩效管理整体水平,**省财政厅决定研制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标准。**市作为“**模式”重要贡献者之一,进一步发挥“助推器”作用,主动请缨,挑起预算绩效管理**省地方标准第一起草单位的重任。
守正创新,因地制宜研制标准。**市财政局会同**省财政厅绩效管理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和相关专家提供智力支撑。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作战图”,深入省、市、县区部门调研,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瓶颈问题和现实需求。同时,充分吸纳国内预算绩效管理先进经验。经过一年的辛勤努力,完成《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研制工作,并于2023年12月18日正式发布。
三大亮点,有章可循聚力增效。全面性。“全过程”方面,《规范》规定了绩效目标、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全方位”方面,规定了项目、政策、部门整体支出和下级政府绩效管理;“全覆盖”方面,规定了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同时,规定了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适用对象包括各级预算部门、财政部门、其他适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第三方机构。规范性。为实现快速复制、推广的目的,《规范》通过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的流程再造,明确各项工作“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同时,《规范》将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的工作模板化,提供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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