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措施
工作
方案
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是打赢打好打胜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工作机制之一。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起步之年,更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然而,社会力量难统筹、对接对象难瞄准、资源配置难精确成为困扰和制约社会力量进一步深入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短板和弱项。
第一,社会力量难统筹。实施脱贫攻坚以来,我国诸多新型经营组织、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和社会各界各类资源不断参与到助力脱贫攻坚战,成为我国社会扶贫的重要支撑。这些力量散而广,细而碎,分布于千家万户,林林总总,难以统筹、难以集中、难以凝聚。仅就目前一些社会公益组织已有的运行模式也难以实现全面宣传、全面覆盖、全面参与。要统筹、组织、吸引全社会力量及时、广泛地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难以实现。
第二,对接对象难瞄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对接的群体主要有三类:一是因病因灾因意外造成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这部分群体的需求,难以统计;二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脱贫群体的需求,不易掌握;三是其他低收入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求助信息,难以发布。
第三,资源配置难精准。目前,部分公益社会组织和捐赠主体会为了追求轰动效应或舆论影响,紧跟社会焦点、舆论热点
设计
实施一些扶贫项目和提供扶贫资金,这会导致资金和项目的供给难以瞄准困难群体的需求。
综上所述,建议创新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为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汇聚磅礴伟力,具体举措有三:
设立“扶贫振兴日”。“十四五”期间,将每年的10月17日“扶贫日”设立为“扶贫振兴日”,从制度上为社会扶贫资源配置提供保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建立、完善防贫监测帮扶平台。针对需要帮扶的因病因灾因意外造成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特别群体、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脱贫群体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三类重点群体,建立健全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为依托的防
【工作方案】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措施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