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开发利用试点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和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0〕2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2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数据发展的重要部署,坚持走“应用驱动、运营流通,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场景大数据安顺新路,以释放公共数据资源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为目标,以破解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中难点为主要任务,以保障国家安全和个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底线,以社会需求迫切、关注度高的场景应用为突破口,激发市场活力,探索建立可感知、可信任、可管理、可授权的“1+1+N”数据运营新模式,有序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配置机制体制,催生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政府搭台,市场参与。规范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行为,搭建全市公共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以需求为导向,统一归集公共数据资源,探索解决数据资源管理机制、数据质量、技术支撑、安全保障、产品定价、收益分配等方面问题。引导各类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统筹推动政企数据融合应用,建立良性可持续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生态,带动大数据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
问题导向,创新引领。针对公共数据资源管理职责不清、数据运营无法可依、开发利用效率低、安全管理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建立以数据为驱动的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通过产业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引入、应用模式创新以及优秀服务推荐等方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融合应用创新。
包容审慎,安全可控。坚持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效率与公平、统筹与协作、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建立容错机制和激励机制,强化事前评估、过程监管、全程可溯,确保开发环境、数据模型、数据产品和服务安全可
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