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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组织体系
2 省级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机构
2.2 职责
3 省防指工作机制
3.1 会议机制
3.2 会商机制
3.3 信息共享机制
3.4 值班值守机制
3.5 信息报送与发布机制
4 防汛抗旱准备
5 监测预报预警
5.1 监测
5.2 预报
5.3 预警
5.4 预警响应
6 应急响应
6.1 防汛应急响应
6.2 抗旱应急响应
6.3 应急响应结束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保障
7.2 物资与装备保障
7.3 资金保障
7.4 宣传、培训和演练
7.5 其他保障
8 善后工作
8.1救灾
8.2防汛抗旱物料补充
8.3水毁工程修复
8.4蓄滞洪区运用补偿
8.5灾后重建
8.6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8.7保险理赔
9 附 则
9.1名词术语定义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9.3奖励与责任追究
9.4预案解释部门
9.5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始终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应急保障,提升应对能力,做好水旱灾害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衔接防抗救,保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依法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和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抗旱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和相关部门“三定方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水旱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暴雨、江河洪水、渍涝、山洪(指由降雨引发的山区洪水、泥石流,下同)、台风、干旱、供水危机等造成的直接水旱灾害以及暴雨、洪水、台风、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
2022年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汇编-8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