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省财政厅深化部门预算闭环监管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严肃财经秩序,财政部**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责,依托就地监管优势,创新监管手段,完善部门预算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部门预算监管各项工作,“1链+3单”取得显著成效。
一、部门预算全链条闭环监管运行成熟
按照财政部关于健全完善财政监管业务闭环管理的工作要求,**监管局通过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督、决算审核、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建议的闭环监管体系,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实施部门预算全流程闭环管理。一是预算审核夯实基础。在自行开发的“部门预算监管数据平台”支撑下,集成中央驻厦预算单位各类基础信息以及历年监管数据,提供“大数据+”的支持,对海量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辅以图表等直观方式呈现,强化数据分析结果对预算审核的参考作用,夯实基础,切实提高预算编制审核精准性。二是执行监督有力有效。长期保持授权动态监控力度,与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统筹安排,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监控成效;建立预算执行季度通报制度,督促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的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决算审核提质增效。按照“财政部指定+监管局自选”的方式,对
7家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开展年度部门决算审核工作,通过调账调表、修订制度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促进规范预算管理;同时将决算审核的工作成果也作为提出以后年度中央部门预算安排、支出结构调整、项目资金整合等建议的重要参考。
二、日常监管“预警单”常态提醒
紧紧围绕落实监管职能“两个转变”的要求,在事前注重预警和提醒,在事中注重控制和校准,**监管局通过负面清单、监管会议和走访抽查等方式,将常态化提醒作为完善部门预算闭环监管的重要手段。一是发布风险预警清单。结合监管发现问题,常态化发布《部门预算管理风险预警清单》,涉及规范津补贴、预决算编报、资产管理等12个方面、51条风险事项和示例说明,分类列举负面清单,要求预算单位自行对照,举一反三,逐条自查,及时整改,逐步构建起堵塞漏洞、未病先防的长效预警机制。二是召开监管会议。召开驻厦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监管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和常见问题,要求各单位强化预算约束,自觉规范经济行为;召开驻厦中央单位财会监督工作座谈会,引导各预算单位转变思维方式,变被动监管为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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