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规范和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现就进一步深化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服务段内工作、时间相对固定、方便党员参加”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固定每月20日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如遇法定假日,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七一”期间,局党总支确定主题统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现党员全覆盖。年老体弱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在党支部同意,可以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但党支部要向其通报活动情况。党员领导干部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三、活动要求
1、突出政治功能。
坚持把强化支部主题党日的政治功能摆在首位,常态开展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支部要每月及时梳理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作为支部固定主题党日活动必学资料,结合开展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使主题党日真正成为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2、明确活动主题。
除重要
时期、重大活动由局党总支统一确定主题外,平时由支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围绕“实现什么目标、解决什么问题”设计活动主题。坚持需求、问题和效
果导向,把服务中心大局作为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最大实践。支部每季度研究一次各月党日活动主题和具体安排,并报总支备案。
3、明确活动对象。
主题党日全体党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以适当方式参加。对于年老体弱、患有重大疾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在党支部审定同意后可不参加集中活动,对于长期驻扎一线的党员,党组织要探索在项目及工作一线设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每月开展一次活动;对于外出流动党员,所在党支部每月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联系一次,在返乡时节、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活动。根据支部主题党日内容,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
4、创新活动形式。
紧扣活动主题,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形式,切实增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
2021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