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22-2024年“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先走一步、纵览全局、示范引领”的领导核心作用,以组织振兴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委组织部《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德安县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整乡提质、整县提升”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宝塔乡实际,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22-2024年“三年倍增”计划。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组织路线服务保证政治路线,以组织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聚焦县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党建+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发展”等重点任务,围绕“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实施“六大工程”,不断建强乡村振兴基层战斗堡垒、激活乡村振兴强大动能、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新宝塔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线,按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围绕县委县政府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整乡提质、整县提升”示范创建行动,将全乡8个行政村分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带动村(1个)、重点推进村(2个)、巩固提升村(2个)和夯实基础村(3个)四类,并明确2022年至2024年目标任务,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域提升。
二、发展思路
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厘清资产资源,夯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大力探索以下四种发展模式:
(一)大力发展资产经营型经济。鼓励和支持村集体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多种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旧厂房等集体资产,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引导社会资本、各类社会组织和乡贤等市场主体共同参与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的开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农业体验、健康养老、休闲度假等新型经济业态,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
(二)大力发展资源利用型经济
【实施方案】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22-2024年“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