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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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安法办发[2021]14号)要求,我局对标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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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重点任务清单,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法治建设,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推进环保依法行政。制定了法治政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稳妥推进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处罚。
二、2021年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完善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要求设立了以局长为依法治理第一责任人,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下属机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法制环评科设立了局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把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法制化建设工作列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日程,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局工作目标考核。二是强化责任清单管理机制。印发了了《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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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三是贯彻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集体学法活动。开展生态大讲堂学法活动,组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完善环境法治机制建设。完成地方立法调研项目可行性研究,向市人大提交了将噪声污染防治纳入生态环境“小切口”立法的建议;二是制定并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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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集体审查制度,加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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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三线一单”编制等重大决策中,认真调研、充分征求意见、严格合法性审核,实现了规范依法决策的目标;三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完成了涉及长江保护法、计划生育法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市司法局;四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加强专职法律顾问规范管理,组织法律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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