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危爆物品的管控,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动员会精神,切实做好
二十大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百日行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对全区危爆物品从业单位开展一次大排查、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取缔一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点、打击一批违法违规人员。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 “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局长XXX任领导小组组长,治安大队、三大队、督察大队及局属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专项行动由治安大队负责牵头,负责组织、部署、开展本辖区内的专项行动。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重点对象
全区范围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和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以及民爆物品销售储存单位;
(二)整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
1、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
2、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燃放企业违规将烟花爆竹交由不具备危货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及车辆运输。
3、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许可证;
4、安全培训教育不落实,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
5、专用车辆及设备状况差,运输车辆未按要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或安装后监控不到位;
6、超越许可事项,运输许可证与运输车辆不符、未携带运输许可证;
7、运输车辆超速行驶、途中经停无专人看守、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和烟花爆竹与引火线、黑火药、烟火药混装等;
8、运输车辆不按运输许可证指定路线行驶,随意停靠在城市、集镇等人群密集区域;
9、烟花爆竹企业跨厂区运输烟花爆竹有药半成品;
10、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运输;
11、在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和私宅、民宅、农宅或者车库、房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的;
12、民爆物品销售企业超许可品种、数量储存、销售民爆物品的行为;
13、民爆物品储存企业超许可购买、储存民爆物品的行为。
四、工作职责
(一)派出所:各派出所要在当地政府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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