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推动创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根据文明办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力求在工作内容上有新特色,机制上有新突破,方法载体上有新变革,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和文明创建整体水平,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为抢抓战略机遇、加快转型步伐提供强大思想支撑和精神动力。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以“巩固成效、保持荣誉、提升水平、再创佳绩”为切入点,把握重点、抓住关键,在确立阶段性目标、稳步有序推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做到文明创建工作目标有新提升,示范引领有新形象,工作业绩有新突破,社会责任有新践行,全面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总体水平,确保实现如下目标:
1.保持已经取得的全国、省、市级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和党建方面的荣誉称号。
2.职工遵纪守法率100%,党团员合格率100%。
3.违法犯罪率0%。
4.不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件。
5.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7.不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8.不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
9.无其他不适合被评为文明单位的行为或事件发生。
三、创建措施
(一)抓组织领导,筑牢创建根基
把丰富和完善文明单位创建作为一项重要、长期工作来抓。领导班子进一步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将文明创建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目标明确、方案具体、措施有力。明确创建规划、制度和队伍建设,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新变化、新情况,适时调整文明单位创建规划方案,完善文明创建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坚持文明创建和推进发展“两手抓”方针。每年年初,以党字1号文的形式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与生产经营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形成职能管理、部门协同、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抓理论教育,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