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以案促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局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和全体党员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落实于行,根据《XXXX厅系统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完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案促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交通运输厅党委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坚持深化标本兼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二、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
(一)责任分工。局属各级党委(党组)要对以案促改工作负主体责任,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认真落实“岗双责”,抓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以案促改工作;局属各单位纪委要建立规范的典型案件案例库,动态调整充实典型案件,主导推进、监督检查以案促改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以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从根本上遏制同一地方同一部门同一单位重复发生同类违纪违法问题的现象,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指导,力戒形式主义。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三、工作基本程序
发案单位:局属各单位纪委在案件办理结束后5日内,向发案单位发出《以案促改通知书》。相关单位或科室收到《以案促改通知书》后,在10个工作日内围绕案件具体情况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方法措施,报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程序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主要有警示教育(以案说法)、查摆剖析、深入整改、完善制度、总结报告等5个阶段工作。
未发案单位: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每年不得少于1次,可由局属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选取本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由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审核通过后统一部署落实,以集中(视频)等形式召开会议。主要有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完善制度(可视具体情况落实)、总结报告等3个阶段工作。
四、具体方
某单位以案促改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