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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
2021
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暨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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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以深化体制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创新治理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为抓手,将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紧密结合,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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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不断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工作成效
(一)深化体制改革
1
、优化行政审批工作。
截止
2021
年
11
月
18
日,我局审批窗口共办理业务
794
件。其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拨款
351
件,使用备案收件
302
件,变更
34
件,退款
15
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48
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
3
件,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4
件,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核发
36
件,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1
件;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发扬“马上就办”精神,积极解决群众之所急,及时化解矛盾,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荣获市行政服务中心授予红旗窗口
3
次,先进个人
1
次。
2
、梳理审批服务事项。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
2020
〕
5
号文件要求,联合各相关科室和各县(区)城管局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反复的细化梳理,规范、修正和完善,目前本局服务窗口
已绑定并发布服务事项
19
项。并多次与省里进行探讨沟通,耐心为办事群众讲解释疑。
3
、提升互联网+政务水平。
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对
19
个审批项目电子业务流程多次优化,压缩办理时限。对办理的行政许可实现实时电子证照转换,实现电子证照网上调取
。调增“一趟不用跑”服务事项占比
85
%以上。优化审批程序,审批时间缩减至法定时限的
40
%以内。其中:申请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由受理后
20
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
5
个工作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更名、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等事项压缩至
1
天办结。
4
、推动执法力量下沉。
一是推动建筑垃圾管理方面行政处罚权和审批权下放各县(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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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修改向市人大提出意见提出意见,建议从立法层面赋予县(区)城管部门完整的建筑垃圾处置权;二是推动三大地方性法规落地。继续跟踪各县级城市管理部门
门前三包、生活垃圾管理、建筑垃圾管理方面三大地方性法规落实情况,对其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分析,每月定期形成《全市城管系统“三部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通报》。
(二
XX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