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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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
2022
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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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旅体〔
2022
〕
20
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我县意识形态安全,决定开展
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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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组织协调各方力量,推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着力维护境外电视正常传播秩序,维护营造我县稳定、安全、和谐的政治文化环境。
二、主要整治事项
1
、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环节的源头治理。
2
、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环
节的查处整治。
3
、辖区内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查处,以及辖区内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审批的规范整治。
4
、辖区内有线电视网络、互联网等其它信息网络非法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查处。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
县文广旅体局:负责牵头,协调指导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数和拆除数进行统计汇总、上报。会同乡镇(街道)和其他部门做好强制拆除的协调工作。文化市场
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组织联合各执法单位依法打击非法安装、使用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确保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县委政法委:按照省市要求将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列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县公安局:负责专项整治中查处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及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强制拆除中的配合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县城主要街道范围内有碍市容市貌的安装使用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打击非法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重点
查处乡镇集市流动销售点、小家电市场、小家电维修点等。
县融媒体中心和县华数公司:负责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确定专人负责拆除和强制拆除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用户优先电视信号的接入安装工作,配合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做好强制拆除的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惠民活动。
乡镇(街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辖区内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用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让用户在限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对拒不自行拆除的
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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