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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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主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质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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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300人,受理审查起诉349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3人,不批准逮捕1173人,提起公诉1580人,不起诉654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51.31%和29.27%。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20人,提起公诉2680人,同比分别上升12.22%、8.24%。
加强侦查监督
,对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监督立案32件,同比上升28%;对依法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监督撤案18件,同比上升50%;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57件次,同比上升182.4%。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
,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1159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76人;针对看守所监管未成年人活动发出检察建议30件,纠正违法166人;强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纠正脱管漏管33人,纠正收监执行不当5人,纠正混合社区矫正40人。
加强涉未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对监护缺失发出检察建议6件,支持起诉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12件;发出“督促监护令”99份;追索抚养费支持起诉案件137件,其他类支持起诉案件95件。
加强涉未公益诉讼监督
,对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件,发出公告1件、提起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286件、提出检察建议294件、磋商结案1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5件,发出公告5件、提起诉讼4件。
从总体办案情况看,涉未刑事检察法律监督数据稳中有升,民事行政检察、涉未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数据上升较快。一方面说明未成年人检察传统刑事检察业务发展平稳,法律监督效果较好,另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不断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量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手段不断丰富、监督成效更加突显。
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
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与有效惩戒相结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将附条件不起诉率作为衡量未检工作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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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省检察机关对1056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率为35.74%,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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