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镇乡)
根据《省
2022
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市
2022
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xx
县
2022
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脱贫户的收入和
“
两不愁三保障
”
信息、农户和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信息等信息采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动态管理年度信息采集更新。针对乡镇
(
街道
)
、行政村
(
居
)
、自然村、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口自然增减变化等进行年度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更新。
1.
采集镇(村)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基本情况、人口信息、土地信息、财政信息、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殊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出列村信息化、雨露计划、小额信贷等相关信息。
2.
采集村
(
社区
)
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常住户数、常住人数、农村户籍户数、农村户籍人数等相关信息。
3.
采集行政村
(
居
)
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基本情况、人口
信息、收入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信息化建设、签约医疗服务团队、驻村工作队、帮扶措施情况等相关信息。
4.
采集自然村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人口信息、生产生活条件等信息。
5.
采集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收入、
“
三保障
”
及饮水情况、在校生状况、务工等状况、家庭成员详细信息、家庭人员自然变化情况、帮扶责任人以及帮扶联系人等相关信息。
(二)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
1.
采集全国农村户籍农户基础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
2.
采集行政村和自然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
二、进度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和动员培训。
10
月
10
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在省、市、县统一培训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逐级开展培训,确保参与信息采集工作的基层同志都能熟悉掌握工作内容和要求,掌握系统操作流程。镇级于
10
月
10
日前,将方案及培训情况报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行政区划补充采集。
10
月
10
日前,查漏补缺,
进一步完善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居)、自
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镇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