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气象局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会议精神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桓政办字〔2021〕14号)要求,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本实施方案所称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行政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指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方法,引导行政相对人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活动。
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柔性、灵活和有效的新型行政管理方式,可以大大减少行政相对人由于不熟悉法律法规政策而造成的违法违规等失当行为,从而减少行政处罚、减少行政争议、提高社会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打造服务型政府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原则
(一)自愿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当以行政相对人自愿为前提,能够被当事人认可。不得采取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等方式迫使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不得因行政相对人拒绝接受行政指导而对其采取限制权利、增加义务或者加重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合法原则。行政指导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方式应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不得侵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合理原则。通过行政指导的方式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应优先采用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方式,采取的方法应必要、适当。实施行政指导要综合考虑指导成效,避免给行政管理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四)公正公开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指导的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实施行政指导应当公平地对待行政相对人,相关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应当实施相同或者类似的行政指导;不得为了个别行政相对人受益,而损害公共利益或其他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五)便民利民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当针对不同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便利服务。实施行政指导要兼顾社会效果和个人权益,做到既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管理秩序,又能使行政相对人受益。
(六)效能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尽量做到简明高效,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效益。将效率和效益作为衡量行政指导的标准,不得开展无实效或者无实质内容的行政指导,不得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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