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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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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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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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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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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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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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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
整完善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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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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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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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和“一办六组”有关负责机构及其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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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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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地方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
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火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民兵等支援力量为辅,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干部及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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